www.zhiyin.cn 2009-07-20 10:41:12 腾讯网 我要评论
与两朋友到卡拉OK包房唱歌,3人将女服务员轮奸。昨日,记者了解到,初中生刘某被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,另外两名同伙一直在逃。
卡拉OK厅强奸女服务员
检察机关指控,2007年9月29日晚,生于1990年的刘某伙同甘某、陈某(在逃)在汉口常码头唱歌,在卡拉OK厅三楼包房内,3人采取持啤酒瓶威胁等手段,强行脱光女服务员袁某的衣服,实施轮奸。
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的事实,刘某有异议。他认为与袁某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,不构成强奸罪。公诉机关指控刘某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提请法庭宣告刘某无罪。
经审理查明,事发当晚,刘某吸食了K粉,同伙甘某、陈某要求陪唱小姐袁某陪唱。后刘某强行脱掉袁某衣服,3人采取威胁手段,轮流对袁某实施了奸淫。后经报案,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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